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社政函〔2012〕1号)的安排,2012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項目研究必須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緊密圍繞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聚焦重大實際問題和學術前沿問題,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堅持立足國情、省情與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相結合,堅持研究成果的實踐應用價值與學術創新價值并重。
2.屬于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理論與實踐對策研究的項目應具有較強的系統性、思想性、創新性、針對性、實證性和指導性。各項目在深入調查研究基礎上,應提交調查研究報告、政策咨詢建議和理論研究成果等三個方面的目标成果。
3.屬于相關學科領域重要理論與學術前沿問題研究的項目應具有較強的前沿性、原創性、學術性和實踐指導性。各項目在深入研究基礎上,應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4.項目申報應符合2012年度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選題指南要求(見附件1)。
5.申報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的負責人必須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學術造詣和實踐經驗,學風優良,責任心強,是課題研究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稱),其所在學科必須是省重點以上學科(含省重點建設學科)。年齡不超過60周歲。每個負責人限報一個項目。已承擔我廳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基地重大項目負責人未結項的,不得申報。
6.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優先支持跨學科、跨單位、跨部門申報的研究課題。近兩年内已獲得省部級以上同類選題資助者,不得重複申報。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不得重複申報。
7.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均實行論證申報、專家評審、批準立項、中期報告和結題驗收制度。研究時間原則上為2年,最多不超過3年。
8.重大項目資助一般不超過20萬元,重點項目資助一般不超過10萬元,分别于批準立項時撥付批準經費的60%,中期報告後撥付30%,結題驗收後撥付10%。
9.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由具有與申報項目研究領域相關的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含省重點建設學科)的高校申報。
二、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申報組織工作,于4月3日前将《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請書》(見附件2)、《課題論證活頁》(見附件3)各一式三份、《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情況一覽表》(見附件4)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的電子版統一報送至科技部條件辦,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按住Ctrl鍵并用鼠标左鍵單擊打開):
1.2012年度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選題指南
4.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情況一覽表
科技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