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2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現将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後期資助項目
1.2012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拟于12月中旬進行會議評審,請于9月18日前将申請材料報送至科技部,逾期則轉入明年上半年評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成果不屬于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括: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件,譯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
(3)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的成果申報後期資助項目,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
(4)成果存在知識産權争議;
(5)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複10%以上;
(7)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後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的成果;
(8)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
(9)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
3.其他申報條件請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見附件1)、《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附件2)和《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附件3)的相關要求執行。
二、關于中華學術外譯項目
1.2012年下半年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的評審時間安排與後期資助項目相同。
2.中華學術外譯項目主要資助研究當代中國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的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在國外已經出版,或受到“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中國文化著作對外翻譯出版工程”資助的成果。
(2)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者。
4.其他申報條件請按《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公告》(附件4)和《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問答》(附件5)的相關要求執行。
三、申報材料
1.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
(1)根據不同的推薦申報方式填寫相應的《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見附件6、7),用計算機填寫一式2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填寫好推薦意見;
(2)《成果介紹》活頁一式7份;
(3)申報成果,由三名同行專家推薦申報的報送5套書稿(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報送2套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書目);由出版社推薦申報的報送3套書稿。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并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
(4)電子光盤,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标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2. 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
(1)國内出版機構和國内科研人員、科研機構分别填寫相應的項目申請書(見附件8、9)一式5份(A3紙打印、中縫裝訂,含1份原件、4份複印件);
(2)所翻譯原著、譯稿或翻譯樣章(須為核心章節,2萬字以上)各5份;
(3)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所簽訂的出版合同、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等有關文本的複印件及中文譯稿各1份;
(4)包含以上材料電子版的光盤,光盤上請标明申請人姓名、單位。
(5)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申請材料不再退回。
3. 本通知所提有關需要填報的資料表格格式,可從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閱、下載。
四、具體工作安排
本次課題申報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18日17∶30,請以學院為單位将申報材料及《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彙總表》電子版(見附件10)、《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彙總表》電子版(見附件11)報送至科技部條件辦。逾期不再受理。
聯 系 人:姚 靜 蘇 州
聯系電話:84891868 84893278
Email:jingyao@nuaa.edu.cn
附件:(按住ctrl鍵點擊下載查看)
附件3: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
附件6: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用于同行專家推薦申報)
附件7: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用于出版社推薦申報)
附件8: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科研人員、科研機構類)
附件9: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國内出版機構類)
附件10: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彙總表(同行專家推薦申報、出版社推薦申報)
附件11: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彙總表
科技部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