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什麼? 答: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這是根據黨所面臨的任務和黨員隊伍的現狀,以及建國以來發展黨員工作的經驗提出來的。”堅持标準”,是指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标準,不能降低标準或另立标準。”保證質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處理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系,把質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結構”,是指發展新黨員要注意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構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的作用。”慎重發展”,是指必須堅持個别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嚴格履行入黨手續,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内來。 2.為什麼必須嚴格履行入黨手續? 答:嚴格履行入黨手續,是為了保證黨員質量,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辦理入黨手續,不是單純的技術性工作,而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是對申請人的一次嚴肅的教育和審查。因此,必須嚴格按照黨章的規定嚴格履行入黨手續。 3.什麼人可以申請入黨?是否隻有具備黨員條件的人才能寫入黨申請書? 答:申請人的條件見黨章”黨員”第一條。申請人如暫時還不具備黨員條件,也可以向黨組織提出申請,以便黨組織了解自己的入黨願望和決心,更好地受到培養和教育,争取早日成為一名共産黨員。 4.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入黨? 答:共産黨員是工人階級的有共産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是唯物論者和無神論者。共産黨隻能信仰馬列主義,不得信仰宗教。對信仰宗教或有濃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發展入黨。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在信教比較普遍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要把信教同參加某些民族風俗活動區别開來。對于主要是為了尊重或随順民族風俗,參加的有關活動如婚喪儀式和群衆性節日活動等,不應視為信仰宗教或參加宗教活動。 5.能否動員非黨同志寫入黨申請書? 答:申請入黨必須自願。在非黨同志沒有提出入黨要求的時候,不能采取動員的方式要他們寫入黨申請書。但對于那些政治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生産、工作、技術骨幹,在群衆中有威信的人,黨組織要主動關心和幫助他們,對他們進行思想教育。可以有意識地讓他們參加一些黨的活動,使他們逐步提高對黨的認識,提高政治覺悟,促使其在政治上逐漸成熟起來,自願地提出入黨申請。 6.寫了入黨申請書後長時間沒有被吸收入黨,要不要再寫申請? 答:有的同志提出申請已有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這期間形勢、環境以及個人思想情況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如果個人對黨的認識有了新的提高,或者有什麼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向黨組織說明,重新寫入黨申請書也是必要的。如時間不長,并且沒有重大問題需補充說明,也可不再寫入黨申請書。 7.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黨? 答: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後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不影響其以後入黨,曾經被黨組織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人,經過黨組織的教育,确實改正了缺點、錯誤,要求入黨的,可以提出入黨申請,經黨組織考察具備黨員條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黨。 8.為什麼黨組織吸收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是共青團員? 答:吸收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共青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應經過團組織推薦。長期以來,在發展黨員工作中所以始終強調這一要求,是因為,共青團是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衆組織,是廣大青年在實踐中學習共産主義的學校,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一個青年政治上積極要求上進,應首先加入共青團組織。1992年中央組織部和團中央聯合召開的全國”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座談會要求,要使”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逐步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團員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重要來源。 9.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之間的聯系和區别是什麼? 答: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是發展黨員工作中不同階段的帶有特定涵義的三個概念。對于要求入黨的同志來說,是他入黨前逐步具備黨員條件的不同階段;對于黨組織來說,是衡量要求入黨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準。凡符合黨章第一條規定,向黨組織鄭重提出書面入黨申請的人,都稱作”申請入黨人”;經黨小組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審查同意确定為培養對象的申請入黨人,都稱作”入黨積極分子”;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在聽取黨内外群衆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讨論,認為基本具備了黨員條件,拟近期發展的入黨積極分子,稱作”發展對象”。通常”申請入黨人”也泛指被黨組織吸收之前的要求入黨的同志。 10.培養聯系人的職責是什麼? 答:⑴幫助入黨積極分子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端正入黨動機,提高思想覺悟。⑵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及時向黨支部做出負責地彙報。⑶經常與入黨積極分子談心,指出其優缺點和努力方向,督促其發揚成績,克服缺點和不足,嚴格要求自己。⑷按照黨支部的要求,定期對入黨積極分子做出客觀全面的考察意見。 11.黨小組應如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 答:⑴發現并向黨支部推薦申請入黨人為入黨積極分子;⑵落實支部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計劃和措施;⑶協助支部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和工作表現;⑷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和工作表現情況,并向支部彙報;⑸根據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的入黨積極分子的成熟情況,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12.為什麼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定期考察? 答:入黨積極分子向黨組織提出的入黨申請,隻是他政治信仰、立場、态度、決心和願望的聲明。考察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黨員條件,既要看他的聲明,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行動。黨組織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表現情況進行定期考察,就是對他們的行動和聲明是否統一的檢驗。這樣做是十分必要的,是保證發展新黨員的質量、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進入黨的隊伍的重要措施。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考察一次,考察結果作為衡量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黨員條件的重要依據。 13.為什麼入黨積極分子要經常主動地向培養聯系人彙報思想? 答:為了求得組織上的幫助與教育,入黨積極分子應積極主動地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彙報應實事求是,培養聯系人要重視,并有回音,使積極分子能夠從中得到幫助。 14.發展對象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⑴一般應是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的入黨積極分子,本人對黨有正确的認識,入黨動機端正,作風正派,能自覺以共産黨員的标準要求自己;⑵政治審查合格;⑶發展前的培訓合格;⑷培養聯系人和黨内外多數群衆認為其已基本具備黨員條件;⑸是28周歲以下的共青團員的,應經過團組織推薦。 15.為什麼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内容、範圍和基本方法是什麼? 答: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是發展黨員必須履行的手續之一,是保證新黨員質量的重要一環。我們黨是政治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目的,是為了使黨組織對申請入黨人有一個全面的了解,便于黨組織掌握他們的政治曆史和政治表現,知道他們的政治立場和對重大原則問題的态度。避免敵對分子、階級異己分子、腐敗分子和其他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混入黨内來。因此,任何忽視對發展對象的政治審查,或草率對待政治審查工作的做法,都是對黨的建設不負責任的表現。 16.為什麼發展黨員要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如何聽取黨内外群衆的意見? 答:黨章規定:”黨的支部委員會對申請入黨的人,要注意征求黨内外有關群衆的意見,進行嚴格的審查,認為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讨論。”這一規定體現了黨的群衆路線和接受群衆監督的優良傳統,有利于全面考察發展對象,保證新黨員質量。發展對象生活在群衆之中,群衆最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和學習等情況。群衆意見記錄,可整理後由反映意見的人簽名,也可由主持人和記錄人一起簽名,以證實所整理意見屬實即可。 黨支部應采取召開各種座談會或個别征求意見等方式,征求黨内外群衆對發展對象的意見。這項工作要由支部委派兩名熟悉此項工作的支部黨員負責,一人主持,一人記錄,但聽取的意見要如實向黨支部大會彙報,并注意為反映意見的人保密。 17.入黨介紹人怎樣向支部大會報告發展對象的情況? 答:在吸收新黨員入黨的支部大會上,介紹人要将發展對象的全面情況向全體黨員作負責的介紹。這與志願書填寫的”入黨介紹人的意見”應當是一緻的,但是不宜照本宣讀,而應當比較詳細、具體地介紹清楚,以便于支部大會讨論和表決。 18.入黨申請人為什麼必須參加讨論自己入黨問題的支部大會 答:發展黨員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讨論通過,這是接收新黨員工作中的重要程序之一。在讨論時,申請入黨的同志要在支部大會上彙報自己的入黨動機和對黨的認識,表示本人自願加入黨組織和怎樣做一個共産黨員的決心,讓到會黨員了解、審查自己夠不夠入黨條件,能不能入黨。在這個會上,支委會要提出審查意見,黨小組、入黨介紹人要發表意見,指出申請入黨的同志存在的問題,提出今後的努力方向。與會同志要根據黨員條件,聯系入黨申請人的表現,展開讨論,發表看法。這些對申請入黨的同志無疑是很大的幫助。支部大會上,對同志們提出的問題,申請人需要回答;對于組織上和同志們的意見,申請人也要表示态度。申請入黨的同志參加支部大會,既是接受組織審查,又是聽取同志們幫助教育的好機會,使申請入黨人一開始就受到黨的實際生活的教育。所以申請入黨的同志一定要參加讨論自己入黨問題的支部大會,并應抱積極的态度,實事求是地向支部大會彙報自己的情況。誠懇地聽取同志們提出的意見。 19.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時,多少票數為通過? 答: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時,申請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含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以書面形式提出的贊成意見),方為通過。 20.在審批預備黨員前為什麼要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談話?談話内容是什麼?
答: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談話一方面是為了使上級黨組織直接了解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等情況,增強責任感,保證審批的正确性和新黨員的質量,防止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進入到黨内來。另一方面通過談話,有針對性地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端正入黨動機。 因此,上級黨組織必須認真負責地選派專人做好審批前的談話工作。 21.黨委(黨總支)如何審批預備黨員? 答:審批預備黨員,主要審批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是否完備。在審批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條件時,應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标準,主要看他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和在曆次重大政治鬥争中的表現,看他是否具有共産主義信念和能否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看他能否為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能否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令。審批入黨手續是否完備,主要看發展黨員是否按照黨章和《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辦理,有沒有違反規定的問題,以及《入黨志願書》填寫是否符合要求等。經過審批,發展對象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經黨委(黨總支)集體讨論、表決決定即可批準入黨。 22.申請入黨人調離後,能否在原單位辦理入黨手續? 答:申請入黨的人調離後,原單位黨組織不能再為其辦理入黨手續,而應當認真負責地将對其培養、教育情況和考察材料,轉給接收單位的黨組織。至于能否發展入黨,由接收單位黨組織決定。有的黨組織趁申請入黨的人調離之機,不堅持原則,違反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入黨手續,這是對黨不負責任的表現,是黨的紀律所不能允許的。遇有這種情況,接收單位黨組織應堅持黨的原則,予以抵制,并向上級黨組織及時反映,上級黨組織應嚴肅處理。 23.為什麼預備黨員要進行入黨宣誓? 答:入黨宣誓是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一個必須認真履行的程序。組織預備黨員進行入黨宣誓,是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的一種有效的形式,也是預備黨員莊嚴地表達自己的信仰和為共産主義理想奮鬥終身的儀式。它本身體現着高度的莊重性、嚴肅性,可以使預備黨員終生牢記自己的誓言,并努力付諸實現。 24.為什麼黨組織要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答:預備黨員剛剛進入黨内,對黨還缺乏全面、徹底的了解。另外,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雖然已經進行了一定時間的教育和考察,但他們入黨後能否真正履行黨員義務,在群衆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還需要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踐鍛煉作進一步的了解和考察,一方面使其進一步明确黨的性質、地位和作用,明确黨的指導思想、黨的最終目标和現階段的總任務。另一方面,黨組織通過對其進一步的考察,确定能否近期轉為正式黨員,從而保證發展新黨員的質量。 25.如何做好長期在外工作的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工作? 答: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外出時間超過6個月的,應将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所在地黨組織,由所在地黨組織負責繼續進行培養和考察。如因某種情況不能轉移組織關系,本單位黨組織應采取多種方法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和考察工作,要求他們定期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黨組織要經常向他們傳達黨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黨内有關文件精神,向他們布置學習任務,并進行檢查。對預備期滿的預備黨員,本單位黨組織應根據本人的申請,按期讨論其轉正問題。 26.為什麼預備黨員要經常主動地向培養聯系人彙報思想? 答:為了求得組織上和培養聯系人的幫助與教育,預備黨員應通過組織生活會、個别談心或書面彙報等形式,積極主動地向培養聯系人彙報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彙報應該實事求是,對成績、問題估價要恰如其分,黨組織和培養聯系人都要重視,并有回音。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指出其缺點和不足,研究改進的辦法,提出明确具體的要求。使預備黨員從中得到教育和幫助。 27.預備黨員從何時起開始交納黨費? 答: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入黨之日那個月起開始交納黨費。 28.預備黨員同正式黨員有什麼不同? 答:預備黨員同正式黨員的權利有些不同。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内,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其它權利和義務則同正式黨員一樣。 29.支部大會讨論預備黨員轉正時,本人因故不能出席,能否讨論? 答:支部大會讨論預備黨員轉正時,除喪失活動能力者外,本人必須參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支部大會應改期召開。 30.支部大會讨論預備黨員轉正時,入黨介紹人(或培養聯系人)因故不能出席,能否讨論? 答:支部大會讨論預備黨員轉正時,兩名介紹人(或培養聯系人)都應出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介紹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并在會前已向支部做了認真負責的介紹,支部大會可以照常讨論。 如果兩名介紹人都不能出席會議,應改期讨論。 31.審批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⑴要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标準嚴格進行審查。具備黨員條件的,應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預備期,但不能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⑵要在3個月内召開會議讨論審批。審批時必須經集體讨論表決、決定;⑶審批結果,要填入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的《入黨志願書》中,并及時通知其所在黨支部。黨支部要将審批結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黨員大會上公布。 32.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表現突出,可否提前轉正? 答:根據黨章規定,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内表現突出,正說明他合格地經受了黨組織的考驗,可以作為黨組織決定其按期轉正的依據,但不能提前轉為正式黨員。 33.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調動工作,其轉正問題應如何處理? 答: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工作如有調動,凡是預備期已滿未辦理轉正手續的,原單位黨組織應及時讨論他們的轉正問題。需要延長預備期或因種種原因未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的,原單位黨組織應将延長預備期的理由、或未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的原因、能否轉正的意見,負責向調入單位的黨組織介紹清楚。預備期未滿的,原單位黨組織應将對其考察教育的情況向調入單位黨組織作負責的介紹,其轉正問題,由調入單位組織負責辦理。 34.延長預備期算不算一種黨紀處分? 答:預備黨員被延長預備期,是因為其尚不具備正式黨員條件,還需繼續進行考察,這同黨員因犯錯誤受到黨的紀律處分是兩回事。所以,延長預備期不是一種黨紀處分。 35.延長預備期一般多長時間? 答:黨章規定: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預備期,但不能超過一年。”所以,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預備黨員,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半年至一年,但不能超過一年。時間再短就起不到繼續考察和教育的作用,因為一個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人,改正缺點和錯誤,到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轉變,需要有一個過程,黨組織對其進行教育考察,也需要一定的時間。相反,如果延長預備期時間過長,也不利于教育和督促預備黨員嚴格要求自己,也就失去延長預備期的實際意義。 36.被延長預備期的預備黨員,延長的預備期未滿,可否提前轉為正式黨員? 答:延長預備黨員的預備期,是為了對其進行繼續教育和考察。延長的時間是根據預備黨員的問題确定的。延長預備期未滿的不能提前轉為正式黨員。 37.預備黨員資格可否提前取消? 答:在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但在特殊情況下,如預備黨員因犯罪被逮捕法辦時,可以提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38.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是不是黨紀處分? 答: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不是黨紀處分。隻是說明預備黨員不具備黨員條件。這同黨員犯錯誤受黨籍處分是兩回事。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同志,經過努力,還可以重新入黨。 39.為什麼黨齡要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時算起? 答:一個黨員的黨齡,是表示他在黨内生活和工作的實際經曆。由于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而他在黨内的生活和工作就不能不受到一定的限制。隻有當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之後,他在黨内的生活和工作才不受這些限制。所以,規定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而不從入黨之日算起。 40.由于組織上的原因,造成延期讨論轉正的預備黨員,黨齡應從何時算起? 答:對由于組織上的原因,造成延期讨論轉正的預備黨員,隻要本人具備黨員條件,應及時轉為正式黨員,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