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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近日江蘇省教育廳下發了《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社政函〔2015〕2号),啟動了2015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範圍和條件
(一)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研究必須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别是視察江蘇時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全會精神為指導,立足中國國情,體現江蘇特色,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堅持借鑒與創新相結合,突出研究成果的實踐應用價值與學術創新價值。
(二)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鼓勵跨學科、跨單位、跨部門開展集體攻關。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最多不超過3年。
(三)2015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選題指南見附件1。
圍繞重大項目選題和應用類的重點項目選題開展的研究,須提交調查研究報告、政策咨詢報告和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圍繞相關學科領域重要理論與學術前沿問題開展研究的重點項目,須提交調查研究報告和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所有項目的研究必須開展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并在中期檢查時報送有份量、有深度、有價值的調查研究報告。
(四)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請人須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學術造詣和實踐經驗,學風優良,責任心強,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55年1月1日後出生),是課題研究的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重大項目的申請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重點項目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每人限報1項,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不得兼報。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申報:
1. 在研的國家級、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複申報。
2. 在研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基地重大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為鼓勵申報更高級别的研究項目,連續2次申報并獲批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暫停1年申報;
4. 不服從組織安排、不按計劃要求參加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的人員不得申報。
(六)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實行論證申報、專家評審、批準立項、中期檢查和結項驗收制度。批準立項的重大項目資助額度一般每項不超過20萬元,重點項目不超過10萬元,分别于批準立項時撥付批準經費的60%,通過中期檢查後撥付30%,結項驗收後撥付10%。
三、申報限額
2015年度全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我校限報10項。
四、申報要求
請各單位于3月26日前報送《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請書》(見附件2)、《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一覽表》(見附件3)各1份,校科技部将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擇優上報。
通過評審的項目,于3月30日前将《項目申請書》及《申報一覽表》電子版發送至jingyao@nuaa.edu.cn。
請各單位于4月1日前報送申報材料紙質版,申報材料包括:《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申報一覽表》1份。紙質申報材料數量與内容必須與電子版一緻,《申請書》要求按對應選題排列并與《申報一覽表》順序一緻。
聯系人:姚靜
聯系電話:84891868
附件(按住Ctrl鍵并用鼠标左鍵單擊打開):
1.2015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選題指南
人文與社會科學處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