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各位老師:
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我國新個人所得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做好我校教職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工作,及時享受國家個稅改革福利,現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個稅法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内容(共六項)
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專項附加扣除具體内容及标準詳見附件1)
二、我校教職工專項附加信息采集方法
進入手機應用市場,搜索“個人所得稅”應用,下載安裝。或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個人所得稅”應用。
下載安裝完成後,打開“個人所得稅”應用,進行實名注冊,獲取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完善個人信息後,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填報。(注:個人信息中“工作地或常住地”須填寫“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郵箱請改為個人郵箱,具體注冊及填報步驟詳見附件2及附件3,填報常見問題答疑見附件4。)
注意事項:
1. 此次申報由個人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如實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寫時一定要認真核對是否符合相關政策條件,否則可能影響個人納稅信用甚至違反稅收法律。納稅人應當對報送的專項扣除附加信息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及時在APP中修改上報。
2. 為保證後期專項扣除數據能及時計入工資進行抵扣,請老師們于1月31日前完成申報工作。請各單位務必提醒本單位人員按時申報。
3. 由于稅務總局對此次專項附加扣除事項确認的時間較晚,申報方式、計稅方法與以前相比,存在較大差異,學校個稅軟件急需升級,同時與稅務的數據對接也需要調試,故1月份發放工資暫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如前期各項準備工作順利,财務處接收的專項扣除信息将争取在2月份進行抵扣,延後抵扣不會影響教職工全年實際納稅額。
4. “個人所得稅”APP中,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選擇的申報方式有兩種:“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
(1)選擇申報方式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并選擇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則我校作為扣繳單位可獲取教職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大病醫療除外),并在每月預扣預繳申報時扣除。
(2)選擇申報方式為“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大病醫療隻能選擇該方式),則由個人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信息,扣繳單位無法獲取該種申報方式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隻能由納稅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彙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彙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為避免後期自行申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建議各位老師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中規定,“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留存五年”,請注意保存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留存備查資料。
三、新個人所得稅法适用範圍及計算方法
1. 在職職工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計算辦法
(1)中國籍在職職工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由财務處按月進行代扣代繳。
(2)我校外籍在職職工,居民(即在中國境内有住所或者境内停留已滿183天的外籍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辦法和中國籍在職職工相同。
(3)我校在職職工為非居民個人(即在中國境内停留未滿183天的外籍人員)的,學校向其發放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再按适用稅率計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與目前計稅方法相同)。
2.非學校在崗在編人員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辦法
非我校在崗在編人員在我校取得零星報酬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及稅率沿用目前勞務計稅政策執行。
正如國家稅務總局《緻全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一封信》中所述:“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難度大、時間緊、任務重,盡管已經竭盡全力做了很多準備工作,但可能仍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不同的問題。學校财務處将積極與稅務部門進行溝通與協調,配合廣大教職工做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工作。
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撥打12366(稅務熱線電話)、84793271(秦淮地稅)進行咨詢,或與學校财務處綜合計劃科聯系,地址:明故宮校區行政樓309辦公室,電話:84896065。也可添加财務處個稅附加扣除QQ群:941498473。